检验检测报告中常见的问题
信息缺漏
(1)漏掉必要信息,例如
①报告无检测日期;
②报告无检测结果;
③报告中某测试表中“温度”、“湿度”、“大气压力”空白未填。
认可准则都明确要求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日期、检测结果,且规定了当相关的规范、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记录环境条件,在测试表中都已设置了“温度”、“湿度”、“大气压力”等环境条件栏目,更应当填写。
遗漏提及的内容,例如:
①报告正文提到某内容“见附表X”,但整篇报告中无附表X;
②委托书中勾选了某检测标准,但报告未提及该标准;
③归档文件核对清单注明某内容入报告,但报告中无该内容。
缺少标注说明,例如:
①某测试进行了多次,但报告的数据记录页中未注明是第几次测量,结果有两页数据记录内容一致无法区别;
②多方向的振动试验报告中的试验曲线图未标注是哪一方向的。上述案例不符合准则要求的观察结果、数据应能按照特定任务分类识别或注明名称,缺少这样的标注说明直接造成数据记录、图片的混淆不清,容易引起误解。
描述不全,例如:
①报告中“技术要求”未描述委托书附件描述的电压频率和电压施加过程的要求;
②报告中合格判据未提及委托书中提到的“无可见损伤,标记清楚”;
③报告结论仅描述为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。描述不全这种问题会引起审核员对检测过程、检测结果的质疑,易在发生质量争议时导致报告无效。尤其是合格判据这么重要的信息都描述不全,给出的检测结果更要划上一个大大的问号。而案例③的结论描述存在明显漏洞,应针对检测项目予以具体描述。
编号、符号、日期不全,例如:
①英文报告编号尾号漏掉“(E)”;
②报告中标准未注明年号;
③报告中“相对湿度”漏写“%”;
④某报告检测时间为2013.1.16-2013.1.23和2013.6.17-2013.6.24,所有仪器设备均未列出使用日期,计量有效时间也均只有有效截止日期,如有3个测试仪的计量有效期分别至2013-3-13、2013-3-11、2014-3-14。
案例①、②、③问题性质较轻微,但很常见,应予注意。由于不同仪器设备计量有效期时长不同,所以只有截止日期时无法推测出计量开始日期;
案例④的检测时间有两个时间段,计量有效时间又缺少计量开始日期,也没有仪器设备使用日期,故无法知悉仪器设备使用时是否在有效期内。